“强生门”背后的失落
强生门,始于美国非营利机构“安全化妆品运动”消费者组织发布《婴儿卫浴产品发现可致癌物质》的报告。
这段时间一直在跟进事态的进展。
从质检总局17日的矢口否认介入到两部门发布相互矛盾的检测通告,强生的强势公关以及受害消费者组团准备对强生提起诉讼。强生门事件发展还有诸多变数。
之前曾有不愿透漏姓名的行业人士指出,化妆卫浴行业处于监管的类真空。理论上质检、药监、工商、卫生部等都可以监管,但是却缺乏规范的法律依据和行政界定。
发表于2002年1月《环境与健康杂志》中的文章《香波、浴液等化妆品中二恶烷含量调查》显示:香波、浴液等化妆品使用的表面活性剂主要是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盐(AES),二恶烷是生产该类表面活性剂时产生的副产物。生产香波、浴液时二恶烷可能随原料进入其中。
3月20日,国家质检总局通报调查结果称:对强生(中国)26种31个批次的产品检验,产品甲醛指标均符合标准规定,强生婴儿香桃沐浴露中的一个批次检出含有微量的二噁烷。是否会影响健康,已提请组织进一步分析。
强生表示未在原料中加入二恶烷,故其有理由说符合国标《化妆品卫生标准》和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。二恶烷名列美国环境保护署列出的“可能致癌物质”名单之中。
来自百度百科资料显示:二恶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,在体内有蓄积作用。接触大量蒸气引起眼和上呼吸道刺激,伴有头晕、头痛、嗜睡、恶心、呕吐等。可致肝、皮肤损害,甚至发生尿毒症。
众多的受害者还在忍受着湿疹和痒的折磨,或者无法逆转的色素沉积。
想到那些孩子,总是难过。
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,目前国家执行的化妆品行业标准还是1987年制定的。
借用强生涉毒揭露者斯坦茜-玛尔康的一句话做结:无论在哪里,少接触化学品都是一个好主意。
希望我们的法律体系尽快健全起来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从奶粉到护肤品,到底有没有人关心这些孩子,每天都在为宝宝的健康安全担心着!!!!
被垄断迟早被敲诈的